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城管委(局)、园林局、公积金中心,武汉市房管局、水务局,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4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轻灾害风险 守护美好家园”,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做好2022年住建系统“5.12”防灾减灾日活动有关工作,结合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住建部、省减灾委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主题,持续做好住建领域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到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紧紧围绕“减轻灾害风险 守护美好家园”主题,认真组织开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通过现场教育活动、新闻媒体直播、VR体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大力开展住建领域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燃气、施工安全、城乡房屋安全、城市洪涝、地震等灾害事故的知识和防范基本技能。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住建领域防灾避险应急演练活动,提高群众灾害应急能力,切实做到“减轻灾害风险,守护美好家园”,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聚焦风险,切实加强住建领域灾害防范应急能力
一是强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监管。持续推进建筑施工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重点加强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大工程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管控。加强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易燃可燃材料管理和动火、用电管理。对高坠事故多发、易发的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防范,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措施。严格高处作业人员管理,切实消除高处作业事故隐患。各地要督促各方主体完善建筑施工安全应急预案,认真开展应急演练,有效应对极端天气,必要时及时暂停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
二是强化市政设施安全监管。开展城市道桥涵隧地下综合管廊安全隐患全面摸排和整治,完善城市道桥涵隧等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督办检查,确保城市道桥涵隧安全运行。做好汛前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责任落实和应急准备到位情况排查,针对低洼地带、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和窨井盖、雨篦子、水泵设施、排水管网等设施状况加强检查,逐项查找不足,确保汛前整改到位。加强城市公园中大型游乐设施、体育健身设备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生活垃圾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厂、建筑垃圾消纳场、户外广告招牌、高大树木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进政企联合应急演练,加强宣传,提高群众避险意识与能力。强化各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增强城镇燃气行业应急处突能力。
三是强化城镇房屋安全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和公共区域维修养护工作。在消防救援部门的指导下,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关爱行动”,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加强对城市危房的巡查检查和安全鉴定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排险解危措施。强化宣传引导,督促房屋安全管理责任人强化安全意识、规范使用行为,定期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鉴定或检测)与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四是强化村镇建设安全管理。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汛期前后、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等特殊时段的应急排查。指导各地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和管网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强化生产管理、下井作业等方面安全指导。加强污水厂在线监测和重点水处理单元监控,坚持开展日常巡查和重点检查,对日常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严格落实建档销号闭环管理制度,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三、夯实基础,持续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一是开展各类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和实战演练。各地要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城市绿地、学校、体育场馆等已有设施,改扩建或新建一批应急避难场所,满足辖区内居民紧急避险和临时安置等需求。在应急避难场所、关键路口等位置,设置应急标志或指示牌,张贴应急疏散路线图,方便居民快速抵达。进一步修订完善基层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针对城市内涝、地质灾害、地震等灾害以及燃气泄漏等事故,根据疫情防控的不同情况,可因地制宜开展线上等多种形式的演练活动,促进公众熟悉灾害事故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能够及时转移避险。
二是深入推进全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各地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普查办、住建部工作要求,高质量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质检核查、横纵向汇交等工作,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建设、重要发展规划、重点领域和各地各部门实际需求,有序推动调查数据成果应用工作。
请各市州住建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住建系统2022年“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并将总结报告于2022年5月18日前报送省住建厅。
联系人:唐先国 刘曦
联系电话:027-68873310;68873801
电子邮箱:zac@hbszjt.net.cn。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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